近来,包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在展开禁限塑料制品专项执法检查时,发现我市一家塑料袋出产企业所出产、出售的塑料袋不符合GB/T21661-2020塑料购物袋规范中“塑料购物袋最小厚度不该小于0.025mm”以及“包装上需注明出产厂名与厂址、产品的姓名、批号或出产日期、单位包装塑料购物袋数量、本规范编号等,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”的有关要求,执法人员对不合格塑料袋进行了扣押,现场查扣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制品33包,半制品34包,合计2680公斤。现在,案子正在进行进一步查询处理。
下一步,包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禁限塑料制品监管的高压态势,严肃查处不合格塑料袋的出产者及出售者,有用推动全市塑料污染管理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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